nbsp; 相比参展商,被冒名展会主办方要维权,在操作上困难更大一些。因为作为主办方,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或者通过工商部门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来告对方。众所周知,“不正当竞争”事实的判定是很复杂而且微妙的,远远不及“诈骗”来得直接和有效。其难处也在取证上,情形同参展商。胡俊梅经理很无奈地说,上海一家冒用他们汽车配件展名义招商的公司非常“嚣张”地打电话过来说,我就是要在你展会旁边租一块地方来办我自己的汽车配件展,凭什么只准你办不许我办,凭什么说我是骗子,我就是借你的光又怎么样……面对如此大规模地被冒名,胡俊梅也有些无可奈何,她从公司法律顾问那里得来的建议就是:只能以“不正当竞争”来告,但是要做好举证,这一点比较难,而且要做好不一定赢的心理准备。
整体上来说,无论从参展商还是被冒名展会主办方来看,维权都有路可走,只要铁了心要讨个公道,骗子也无处可钻。但是,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它的行为要考虑投入和产出,如果花的人力、物力、财力远远超过了最终维权成功的所得(即使按照最乐观形势估计),那么,恐怕只得忍气吞声了。
曾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对养路费进行问责的公民建议书而出名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周泽表示,企业参展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它必须对此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一旦不慎上当受骗,几家参展商联合起来以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是最彻底的手段,而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则是最便捷的方法。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展览业目前这种骗展横行的状况跟中国商品经济开始发展起来时假货充市的情形有些类似。有些事情并不是完全能够利用法治、行政等手段完全解决得了的,而商业骗子也正是盯住了这一点。这时候需要一个民间组织,比如协会,对参展商进行这方面的风险教育,设立一个类似于消费者热线一样的投诉热线专门处理、调解、维权,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尽快完善起来。参展商或者被侵害的主办方单打独斗费力,司法部门、权力机关和工商部门有操作难度,这时候民间力量,或者有政府支持的民间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手记
不经历受骗的过程,不知道血汗钱打水漂的切肤之痛,但是对于骗子们来说,那种不用付出太多成本就可以直接点钞票的快感是无可比拟的。一次次报道类似的骗展事件,记者有时候觉得特别无奈:报道了,曝光了,管什么用?受骗的依旧受骗,行骗的还在行骗。正如人家说的:“谁都不怕,这个名声坏了,将来换个名头继续做展览,在首都办展不怕招不到参展商。媒体曝光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每每下笔,而且还提心吊胆地想:参展商准备这么对付他们的,可是这个情况该不该写呢,会不会骗子们拿去研究研究又想出什么招数来?矛盾的很!无奈的很!
参展商:教你几招识别骗子